【本報訊】教育程度至中五的女事主揚言,擇偶時男方的家境或學歷均不重要,反而喜歡男友高大、多頭髮及幽默。對於身材矮小、髮線後移的被告,事主形容他「可以做得我老竇」,直言他毫不幽默,對他「冇感覺」,又謂「我只可以同我鍾意嘅人發生性行為,被告唔係我鍾意嘅人,如果佢唔識法事轉運,我唔會同佢做」。
事主X自言「非常愛」當時的男友,舉例指有次拍拖後不久,正值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她不慎把訂情戒指掉落去水渠內。她不惜要求別人打開渠蓋,縱身跳入渠內拾起戒指,水深及至小腿,渠口更及至其頸部。事主作供時一度稱訂情戒指屬男友,多番澄清才說得清楚,當初她買了一對但跌下的一隻屬她所有,法官林偉權不禁問:「你會考幾多分?」事主稱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