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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覆核王就7.21事件求譴責警隊高層瀆職 法庭拒受理

蘋果日報 2020/03/18 17:57

元朗郭卓堅游乃強覆核王白衣人

去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多人聲稱致電999報案熱線但未能接通,又有警員到場後掉頭離去。其後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更向傳媒表示沒戴手錶,因而遲了到達現場,有市民指責是警鄉黑合作。「覆核王」郭卓堅與「鳩嗚團」成員去年先後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三名元朗分區警隊高層行為不當及疏忽職守,惟法庭今表明拒絕受理。郭卓堅到庭領取判詞,在庭外無奈指:「元朗俾人打嘅,含冤莫白。」
兩名申請人郭卓堅及葉慶祥,控告元朗區指揮官李偉文、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及元朗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葉另要求法庭對三人瀆職予以譴責及改正,以及下令警方須向7.21恐襲受害人登報道歉。
法官周家明今頒下判詞,批評兩名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的程序出錯兼有誤解。法官又指出,二人沒有牽涉7.21事件,亦無親眼目擊事發經過,質疑他們只是從報章報道得悉事件。法官又明言,民事法庭不能決定某人有否觸犯刑事罪行,亦無權裁定警方是否瀆職或下令警方公開道歉。
判詞又透露,目前已有七人就7.21事件向警務處處長提出人身傷亡索償,惟法庭未發現任何針對警方的實質指控,本案判詞亦不會影響相關索償。
【案件編號:HCAL2216、2842/19】
記者 鄭語霆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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