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氹影鹹相兼遭勒索 天水圍少年被捕
勒索抖音
一名12歲女童,上月25日在秀茂坪警署報案,指早前經通訊軟件認識一名16歲少年,其後該少年曾要求她發送她的不雅照片,並勒索金錢。警方調查後,昨日在天水圍區拘捕該少年,並在他的手機內發現不雅照片,他涉嫌「促使未滿十六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勒索」及「管有兒童色情刊物」被捕,現正被扣查。
據知兩人去年於內地社交應用程式「抖音」認識,其後透過WhatsApp、WeChat及QQ聯絡,女童亦曾向該少年發送不雅照片,最終被勒索不多於1,000元。而警方在該少年手機內,發現除該女童的不雅照片外,亦有屬於他人的不雅照片。
警方呼籲市民於網上結識朋友,切記採取「網上虛擬、交心不宜,初初相識、保持警惕」的審慎態度,以免墮入匪徒圈套並招致損失。任何人如作出勒索行為,有可能干犯「勒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