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昨分別由許天福及張雅棣律師作代表,選擇以英語聆聽控罪,兩人均表示明白內容。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另外又分別被控兩項及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控方將有45名證人,包括涉案單位原業主及買家、處理交易的律師樓職員、地產經紀、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廉署調查人員、政府化驗師、以及曾與兩名被告一同上課的學員、包括中大建築學系教授林雲峰及運輸署助理署長羅鳳屏。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又表明不反對被告保釋。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提醒被告,須繼續居於報稱地址,即舊山頂道花園台及山頂賓吉道Cloudridge,如要搬遷必須在24小時前通知廉署。
案件編號:ESCC39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