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又透露母親健康狀況「非常好,好過我」,他嘆道母親放進信託的資產「今時今日要拎返,邊有合理理由反對」,更稱「如果所有子女一齊聽晒媽媽講嘢,邊會有事情發生」。
羅老太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余指過往30年,信託人一直依足老羅氏夫婦的指示,雙方已形成共識。惟去年起,信託人偏離共識,改為行使酌情權自行決策,不聽羅老太的指示;決策亦對六子羅啟瑞的利益有衝突。原告一方指出,匯豐信託的行為是違反信託。據了解,信託基金於1984年成立,鷹君佔約三成,現時市值約96億元。
代表匯豐的資深大律師馮庭碩反駁,羅老太投訴的只針對過去兩年,與過往30年的來往無關。原告要求如此龐大的資料,似是在「釣魚」找證據用以支持其案情,惟原告自己有責任舉證。馮強調,信託人一直依從「意願書」行事,依足法例容許他們以最大程度去行事及管理基金。法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從事地產及酒店業務的鷹君集團,創辦人是羅鷹石,早年憑地產發迹,1963年與妻一同創辦鷹君集團,集團名字取自他的「鷹」字及妻子的「君」字,妻子更出任鷹君集團董事,直至2008年12月才調任非執行董事至今。羅杜莉君與羅鷹石育有6子3女。羅鷹石於2006年辭世,享年93歲。
案件編號:HCA32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