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淋巴否則有乳癌」
「靚一世」嚇一嚇 女碩士買36萬元套票
【本報訊】四十七歲擁碩士學歷的女顧問,聲稱在「靚一世」尖沙嘴分店做面部美容期間,被三名職員不斷疲勞轟炸游說購買價值三十六萬元的身體護理療程套票。其間有被告替女顧問檢查後,指其胸部有硬塊,須通淋巴,否則會患乳癌。女顧問稱擔心患癌,不堪被轟炸逾一小時,終支付七萬元定金了事。三名職員涉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昨受審。
記者:蘇曉欣
擁有碩士學歷、47歲女事主鄭建華稱五年前已開始光顧「靚一世」集團。
黃耀興攝
涉案為靚一世集團尖沙嘴金馬倫道旗艦店三名前員工,首被告鄭慧蓉(二十五歲)﹑次被告王珍珍(三十四歲)及第三被告鄭麗賢(四十三歲),案發時分別任職美容師主管、美容顧問及營業經理,現已離職。三人否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即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對消費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報稱任職高級培訓資訊顧問的女事主鄭建華(四十七歲)昨出庭作供,指五年前開始光顧「靚一世」集團,案發前一個月已於尖沙嘴分店購買了價值六萬八千元的面部美容套票,包括使用「童顏機」美容服務,為期半年,形容「嗰次已係不愉快嘅購買經驗」。
案發當日下午近六時,事主再往該店,由首被告幫她做面部美容。她躺在美容床上,次被告入房打招呼,稱公司高層、即第三被告來臨,說:「佢(第三被告)會指點吓,好多嘢送畀你,佢同客人啱傾先會贈幾句,唔會個個都畀意見。」第三被告進內,稱與事主年紀相若,同一姓氏,又送贈面膜,主動替她檢查乳房兩側、大腿及小腿的淋巴。
檢查後,第三被告指事主胸部有硬塊,又即時叫次被告過來,對方幫手檢查後附和同意。其間有被告向事主稱:「要通淋巴,否則遲啲有事,會有乳癌。」
事主即感驚慌,自稱有定期身體檢查,亦有運動,醫生從未指她有事。其中有被告回應:「初期醫生通常都唔會話你知有事。」第三被告提及一顧客,稱對方半年前曾被檢查有淋巴阻塞問題卻未有通淋巴,最終出事。
事主稱次被告及第三被告當晚多次進出房間,不斷游說她做購買價值三十六萬包九十次的通淋巴療程套票,並稱:「你到時睇醫生都唔止呢個價。」第二被告又拿出手機,向仍躺在美容床上的事主顯示一張單據,表示早前有客人購買一個三十多萬的療程。首被告接力游說:「如果有硬塊應該要做吓。」
事主稱「驚死」擔心患乳癌,遂答應購買套票,獲減價至十四萬。她在床上付款時疑「碌爆卡」,只可支付七萬,次被告稱七萬可作定金,餘款稍後支付。事主付款後方開始「童顏機」療程,晚上九時多才離開店舖。事主翌日致電消委會投訴,其後作檢查亦證實未有患乳癌。
案件編號:KCCC 3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