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54年歷史的皇后碼頭,兩星期前才獲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一度為碼頭原址保留亮起一絲曙光,沒料到前日旋即被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打回原形,決定不列為受法例保護的法定古蹟,理由是皇后碼頭在「歷史、考古或古生物」方面,都未達法定古蹟水平。
何志平昨日表示,本月初已說過政府沒有考慮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又指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將碼頭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後,他再次詳細考慮了各方因素及聆聽民意,但最終仍認為皇后碼頭在歷史、考古及古生物方面,均未達到列為法定古蹟的水平。
何志平續稱,本港現有的法定古蹟只有28幢是由一級歷史建築升格而來,「所以一級歷史建築,都唔一定要做法定古蹟,同樣可以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