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興訟追欠薪 操普通話女僱主:如果我賠了錢,香港只會越來越亂
菲傭勞資審裁處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
菲籍家傭自言遭前僱主無理解僱,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約8.6萬元。勞資審裁處批准案中家傭於菲律賓當地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成為首宗獲批視像作供的勞資審裁處案件。案件今續審,菲傭否認女僱主的所有指控,自言替被告的女兒洗澡時,從未接觸其陰部,女童懂得自己清洗私處。操普通話的女僱主於庭上斬釘截鐵表示不會賠錢,揚言:「如果我賠了錢,香港只會越來越亂,這些人會更加猖狂。在香港,這些家傭不是任何事都由得她們。」
提出申索的菲傭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自言工作僅三個月,便於2016年9月22日遭吳姓女被告解僱。她向被告追討8.59萬元,當中包括代通知金、年假補薪、機票費用、以及被炒後失業一年半的工資損失等。申索人指被告違反誠信及作出虛假陳述,包括訛稱申索人於洗頭水「加料」及將手指插入被告女兒陰部等。
申索人今在菲律賓透過視像作供,同場有觀察員及技術人員協助審訊,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秘書Shiella Grace Estrada則代表申索人在香港出席審訊。
申索人於庭上否認被告的所有指控,自言替被告的女兒洗澡時,從未接觸其陰部,女童懂得自己清洗私處。申索人又謂,她每天都會陪被告的女兒玩耍約兩小時,並非如被告所述般只躲在廚房內。申索人認為,自己與女童關係良好,不解為何女童昨天於庭上說謊。
申索人索償的金額,包括工資上的損失。審裁官就此向她提問,質疑為何她回到菲律賓後,有一整年時間沒有工作。申索人表示,她既要照顧病母及兩名小孩,又擔心此案會耽誤工作。審裁官續問她,在港工作時由誰負責照顧小孩,她稱當時聘請僱工照料小孩,惟回國後已無力支付薪酬。申索人續指,去年終成功找到工作,現任電子產品技工。
另外,被告曾簽署兩份聲明,首份聲明表示被告因財政問題,要終止為期兩年的家庭傭工合約,並讚揚申索人的工作表現良好;而第二份聲明則指被告願意預先一年向申索人賠償一個月的薪金,亦會為其支付機票費用。審裁官問被告為何會簽署該兩份聲明,被告指聲明以英文書寫,惟她完全不諳英文,更指第二份聲明上的字迹其實屬於申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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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秘書Shiella Grace Estrada。(廖希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