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基影視製作公司負責人薛先生不忿地指出,去年七月,皇朝曲藝苑租用上環文娛中心演出,崇基受聘負責錄影製作,開場約十分鐘,錄影電源突然中斷,薛先生即時向電工查問,但該電工竟以粗言穢語回應。雖然二十五分鐘後電力恢復,但已損失了二十五分鐘珍貴演出片段。事後該中心經理道歉,故他們亦只好作罷。
要求簽署無理條文
至今年一月,薛先生又受聘於雪笙輝粵劇團,同樣於上環文娛中心負責錄製工作。開場前十五分鐘,該中心當值經理突要求他們簽署一份文件,內容大意謂:如錄影時發生電力故障,該中心不會負任何責任,而須由錄影師及租用者自負。薛先生及表演單位均感此要求無理,堅持不就範;經過一輪擾攘,中心才肯開啟電源。
到今年三月,欣暉曲藝苑於上址演出,薛先生受聘到場錄影,該中心職員又如上次一樣,要求他們簽署該份文件,當時觀眾已陸續入場,但中心職員堅持不簽文件便不供應電源;雖然最終都有開啟,但當時開場時間已過,演出者情緒已受嚴重影響。
薛先生及該兩個演出單位,事後曾分別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投訴,該署曾函覆欣暉曲藝苑時稱,並無職員要求任何人簽署擔保信之類文件,文娛中心亦沒有這方面的安排;不過,該署回覆薛先生時則承認有此事件,並為該種不當的服務態度表示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