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內地大台的高層,早有享受特權之先例。去年北京中央電視台的文化中心大樓起火,是因為央視人員不聽公安多次勸阻,非法燃放高危煙花肇禍。如果不是闖了禍,那只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無數例子之一,誰敢管這幫人在放煙花還是放導彈?事件發展下去,更爆出新址工程招標的利益輸送問題,不過至今還不了了之啊。
內地也沒有採訪自由,高層出事,絕不致全城爭相報道。誰敢發問,只要以李鴻忠為榜樣,一遇到敏感話題,反枱搶咪,拂袖而去,好不威風,又何致陳總今日有如落水狗般狼狽?
身處香港,看見陳總被捕,不為其感到不幸,只為香港還未完全大陸化而慶幸。但我們總不能坐食山崩,法治、言論自由、廉潔等香港賴以成功的價值,都要每一個香港人努力維護。
葉秋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