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捏陰火機灼虐4歲女童致昏迷 女同志情侶保母認虐兒

蘋果日報 2018/12/19 13:16

女同志情侶陳天佑馮嘉寶虐兒

育有一對4歲孖女的母親,將女兒交由獄中認識的女同志照顧。豈料女同志嫌女童頑皮,一個月內聯同女友將女童虐待致昏迷。女童一度呈半昏迷狀態,抽搐嘔吐,遍體瘀傷,陰部更有擦傷和紅斑,送院後須開腦減壓保命,幸終康復出院。兩名保母今在區域法院承認虐兒罪,案情指涉案「保母」警誡下承認「因為個𡃁妹成日講大話,我先打佢,同埋用火機焫(音:辣)佢」,亦承認曾捏女童陰部,藉此懲罰女童不穿褲子。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兩名被告繼續還柙。
兩名被告陳天佑(36歲)和馮嘉寶(41歲)本被控蓄意傷人罪,惟律政司早前改控兩人虐兒罪,指她們於去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旺角某單位虐待年僅4歲的女童X。陳另承認藏毒和管有吸毒用具兩罪。
次被告辯稱未為人母缺乏耐性
據案情指,X送院期間抽筋嘔吐,抵院時面容呆滯,臉部及四肢有多處瘀傷和擦傷,牙齒亦見鬆動。婦科醫生更發現X的外陰有輕微紅斑,陰道口和肛門擦傷,會陰位置有瘀傷等。醫生認為傷勢不尋常。
控方今透露,女童現已完全康復,但心理學家需時撰寫女童的創傷評估報告,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等候相關報告始判刑。首被告保留求情,次被告的代表大狀則透露,次被告任職清潔散工,由於從未為人母親,故對小朋友沒耐性,現時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自責不已,於是坦白認罪。
案情透露,X與孖生妹妹於2013年出生。X出生不久,母親便入獄。X母在獄中認識首被告,出獄後,於2016年從社署接回孖女照顧,依賴約每月1萬元綜援為生,但她不時將孖女交予親友照顧,當中包括首被告,一直相安無事。
生母曾登門造訪但被告拒絕開門
2017年11月,X母將孖女交給兩名被告照顧。但首被告其後指孖女很頑皮,要求X母帶走細孖,好讓她把大孖X教好。同月24至30日,X母多次致電首被告,要求接回X,但不得要領。即使X母登門造訪,首被告亦拒絕開門,只吩咐她到附近便利店等候,其後卻不了了之。
至12月1日,首被告致電X母,指X弄傷下巴,失去知覺,但經她施以心肺復甦後,已恢復意識,要求X母從速接走女兒。X的父母趕至,發現X已陷入半昏迷狀態,而且遍體瘀傷,立即將X送院。
電腦掃描顯示,X腦部有血腫,需即日進行開腦手術減壓,及後X又一度出現肺炎連帶敗血性休克,幸獲處方藥物後逐步恢復意識。X於同月5日已完全清醒,同月9月已可坐起,並恢復口腔進食。醫生評定X的康復進展理想,四肢力量充沛,傷口亦已癒合,可進行大部分適齡兒童活動。
曾將女童獨留在家
警方於X送院當日,在旺角一間賓館拘捕兩名被告。首被告於警誡下表示:「因為個𡃁妹成日講大話,又推跌我啲嘢,令到我好嬲,我先打佢,同埋用火機焫佢。」次被告則謂:「都係BB(指X)成日講大話,搞到我好忟,我先用手打過佢幾巴,對唔住呀﹗」
兩人在進一步警誡下承認曾多次掌摑和拳打X,首被告更曾用手捏X陰部,藉此懲罰X不穿褲子。兩人亦試過將X獨留在家,只透過攝錄機監察X的情況。
【案件編號:DCCC293/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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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天佑(右)和馮嘉寶(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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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天佑(右)和馮嘉寶(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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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一度於深切治療部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