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指當時職員把其相機互相傳閱檢查十多分鐘,最後指其機身有一細小花痕,是人為損壞,拒絕更換。黃先生氣憤地說:「部機買咗幾日都未用過,點會係我刮花,我要求留部相機喺舖頭,等經理返嚟睇清楚再答覆,但個職員竟然話怕我『屈佢』整花部相機,要我去多次!」
中原電器承認,職員與客戶應對時有不善之處,但因黃先生拿回該店要求更換的相機機身,有兩處長約兩厘米的痕迹,疑被硬物刮花造成。翻看當日他購機時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客人購買前已檢查及試機十多分鐘,應有足夠時間了解機身情況及決定。由於刮花屬人為損壞,故不能更換新機。該公司與相機代理商聯絡後,獲回覆可免費為黃先生修理鏡頭內之氣泡,黃先生在獲悉有關處理方法後,決定自行拿相機往維修中心修整。
檔案編號:11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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