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延長退休生殺大權 譚廣亨任內校方改教職員延任安排
等埋首副譚廣亨詹志勇退休延任安排港大
譚廣亨掌權期間,校方曾更改港大教職員退休延任安排,教授在60歲後若想繼續做全職,便要重新簽訂非終身/非實任合約,更將審批權收歸首副。
譚廣亨2015年7月起擔任暫任首席副校長,今年上半年更署任校長。譚掌權期間,校方曾更改港大教職員退休延任安排,教授在60歲後若想繼續做全職,便要重新簽訂非終身/非實任合約,更將審批權收歸首副。
近年多位教授延任安排引起爭議。年屆65歲的港大地理系前講座教授詹志勇申請再延任被拒,將屆60歲的法律系教授陳文敏和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何式凝申請延任5年均失敗,僅獲批兩年。
港大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康諾恩上月中向所有教職員發出內部通訊,宣布校委會今年7月31日通過有關退休年齡後重新任命條款的新政策。如教職員獲批重新任命,將採用非終身(non-tenured)/非實任(non-substantive)合約,新的任期和待遇需要重新商討,福利以新僱用合約為基礎,或因個別個案有所不同,學術人員須經首席副校長批准,專職人員須經行政及財務副校長批准。
信中提到,上述新政策由首席副校長,即譚廣亨,早於2016年宣布並在教授級教職員中實施,校委會在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的建議下,現通過將新政策擴展至其他職員,明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換言之,譚廣亨早於2016年起,對已屆退休年齡之教授,操生殺大權。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表示,2016年推出上述新政策之前,教職員60歲後是否延任是由學系和學院的委員會推薦(recommendation),新政策下委員會的角色只是提供意見(advisory),將審批實權收歸校長和首副。正教授或以上要向首副申請,由首副領導的大學遴選及晉升委員會(USPC)考慮,若委員會支持申請會向校長推薦;至於副教授或以下則要向學院人力資源委員會(FHRC)申請,若支持就提交USPC並由首副拍板。張質疑校長和首副不可能了解眾多研究領域,實際上是「亂咁嚟」按個人喜惡決定。
有「樹博士」之稱的港大地理系前講座教授詹志勇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2011年他58歲時申請延任至65歲,時任校長徐立之很快便批准,聘用條款完全不變,今年1月他年屆65歲申請再延任至70歲卻被拒。詹志勇其後獲教育大學聘為地理與環境科學研究講座教授,在港大任職37年的他今年7月正式過檔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