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民周筱贇發現,李亞鵬同時擔任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及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由於《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人代表,李涉嫌違規註冊、賬目不清及藉慈善之名斂財,甚至借公益之名開發酒店、房地產,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已經立案調查。正當網民議論紛紛之際,有網民發現一直由李擔任法人的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近日出現變化,出資5,000元人民幣的張萍任法人代表,並兼任執行董事兼經理,李亞煒任監事。
北京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登記處工作人員稱,該基金會確實是2012年在北京市民政局進行的登記,李亞鵬在登記註冊時曾經表示,未在其他組織擔任法定代表人。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