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少年認藏對講機自拍棍 不滿施政執法手段今判更生中心

蘋果日報 2020/10/21 22:10

雙非少年對講機自拍棍水砲車管有攻擊性武器

去年9月15日警方拒向民陣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市民及後到港島「自由行」,最終引發警民衝突,警方出動水炮車及催淚彈驅散示威者。15歲「雙非少年」當晚在將軍澳港鐵站外遭警員截查,搜出對講機及經改裝的自拍棍,警誡下承認曾參與「行街」活動。少年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裁判官梁嘉琪今於少年法庭判少年入住更生中心,另外罰款1,000元。
由於家屬反對讓傳媒旁聽,梁官拒絕讓記者進入庭內。
案件開審當日,被告少年選擇認罪。原審裁判官鄭念慈當時向被告稱:「你係雙非兒童,有親人關懷,犯案全因社會上言論,令你認為有需要去未經批准遊行表達立場。」鄭官又指被告認罪「遲咗一啲」,由於案情嚴重,「情況唔理想」,下令先索取多份報告才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的父母均非香港居民,他自幼由親戚養大。案發時被告因不滿政府施政及警方執法手段,認為參與運動能夠「多一個人,多一把聲音」,希望對警方作出多一點監管。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下午,銅鑼灣有人進行未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同晚約8時,警方在將軍澳港鐵站外截查被告,搜查下於被告背囊內發現一支經改裝的自拍棍以及一個對講機。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參與遊行活動,隨即被捕。
【案件編號:KCCC700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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