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時昌迷你倉大火焚燒多日後終於撲熄,昨日有租戶稱,收到時昌發出的「退倉確認表格」,日期劃一定為6月20日,即四級大火發生前一天,但有租戶質疑填寫該表格後,將被定義為大火前已經退倉,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就此項爭議,時昌迷你倉fb專頁在今早11時上載了一張「退款確認表格」,同樣將收倉費定為6月20日,並解釋指,由於部分客戶希望儘速退款,為了加快處理,加上時間倉促,才沿用了平日標準退倉表格,令客戶生疑,因此從善如流修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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