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造假案第七人認罪囚23個月 官:被迫與貪方便皆非藉口
港珠澳大橋串謀欺詐黎榮發港珠澳橋造假案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去年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醜聞,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時任19名實驗室職員,被廉署檢控,早前已先後有六人認罪,今日再有一名實驗室技術員承認串謀欺詐罪。他求情稱因上司施壓才犯案,法官考慮他並非始作俑者,判監23個月。法官判刑後安慰技術員,指他會短暫失去人身自由,但最終心靈會獲釋放,著他刑滿後再報答家人。
被告黎榮發(41歲)受嘉科僱用為工地實驗室技術員。當上司發現他未能依時進行混凝土測試,著他「你自己搞掂佢」,他遂在報告中更改混凝土測試日期或時間,或使用代替品進行測試。2013年1月至12月期間,他作出相同欺詐行為十多次。
被告於14年前因藏毒罪被判罰款3,000元。辯方呈上被告親筆求情信,稱明白案件影響社會及公眾對大橋的信心,而他已被褫奪牌照,不能再從事相同工作,亦即不能再犯。辯方指被告自知會被判長期監禁,但沒有放棄自己,仍勤奮上進,身兼兩職,既從事工程界工作,亦在餐廳學廚。辯方強調被告因受上司壓力及工作繁忙等理由才犯案,非為任何金錢利益,望能輕判。
法官指造假打擊市民信心 政府耗5,800萬元重新測試
法官判刑時表示,是次造假事件打擊市民對建築界及公共工程的信心,亦打擊市民對檢測認證系統的信心,政府為釋除公眾疑慮,須花5,800萬元重新測試,以確保大橋安全沒有問題。法官指辯方所說的上司壓力、為勢所迫及貪方便等等,都不是為不當行為開脫的藉口;若涉金錢利益,罪責會更重。但考慮被告並非始作俑者,亦非管理階層,犯案期約一年,由內部調查至廉署調查,被告一直合作,開審前認罪,展示真誠悔意。
案件已有6人認罪。職位最高的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實驗室助理鄺富賢(45歲)、工地實驗室技術員趙志興(27歲)和潘家偉(26歲)各承認串謀詐騙罪,分別被判入獄32個月、22個月、23個月和21個月;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61歲)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判監8個月;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3歲)承認串謀詐騙罪,正等候判刑。其餘不認罪的被告,將於明年1月8日開始受審,審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