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嫲暴擊小孫女】強國虐兒案頻生 皆因「冇王管」?

蘋果日報 2018/03/30 00:04

岳陽市湖南虐兒

湖南岳陽市老婦暴打「扭計」孫女事件,再度令外界關注內地兒童遭家庭暴力的情況。內地和香港一樣,虐待家庭成員屬刑事罪行,情節惡劣,有可能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過,有關法律並沒有講明,父母不能通過打罵的方式對子女進行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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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去年12月曾發生一宗虐待女兒遭刑拘的案例。當時有網友報警並發微博爆料,稱長沙金地自在城屋苑一名女孩疑似被虐待。當地警方調查後將涉事母女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並安排疑似受虐女孩驗傷。事後,警方以涉嫌虐待罪,將涉案的34歲謝姓母親刑事拘留。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遠澤表示,內地《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過,曹遠澤表示,有關法律並沒有講明,父母不能通過打罵方式對子女進行管教。
曹遠澤認為,「打罵式」教育與虐待違法行為的邊線主要通過兩方面評判:一是目的的正當性,責打是為了教育;二是責打程度的合理性,要有限制,折磨人、傷害身體、侮辱人必須禁止。他指,不論是否違法,家長沿用這種打罵傳統教育方式,很容易加重孩子的叛逆心理,孩子容易對人產生嫉妒、憎恨心理,沒有安全感,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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