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商品期貨價格大上大落,直接影響到在香港上市的資源類股份價格大幅波動。當對沖基金持有好倉之時,把商品期貨價格推高,對於持有有關商品或資源類股份的朋友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他們能夠從商品價格上升之中得益;但當商品期貨價格大幅下滑,對沖基金便會被稱為「惡魔」,遭指責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首先,對沖基金並不一定進行或只可進行對沖的。對沖基金與傳統基金的最大分別,是前者很多時不受傳統基金的限制,在投資方面的自由度很大,甚至可以利用槓桿孖展,透過沽空長倉等策略獲利。
通常對沖基金會先募集資金,然後投資於不同的市場,而投資的資產可以用來再抵押,套取資金再投資。這種透過孖展融資的方式,在對沖基金來說是相當普遍,而那些傳統基金很多時因為規章關係,不能效法對沖基金那樣做。對沖基金透過再融資的方法,把資金投資在外滙、股票、商品期貨、債券以及其他投資物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