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冠希與多名女藝人淫照事件發生後,去年底一名少年自詡為「陳冠A」的性交片段在網上被廣泛流傳。一名於中文大學統計學系畢業的青年,下載相關短片後上載到一網站,再將該網站的超連結張貼在高登討論區內。青年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發佈淫褻物品罪,昨被輕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50小時,兼付堂費1,000元。
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宣判時表示,同類案件一般判處監禁刑罰,但被告誠心後悔,基於他的年齡及背景,屬特別情況,因此依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現年22歲的被告黃健鳴,昨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接受判刑,他一直表現平靜。辯方曾求情指出,被告去年畢業後準備尋找工作幫補家計,因為本案而影響其計劃,失業至今。被告出於好奇才犯案,現已感到後悔,受到重大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