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聶德權稱不訂明違誓行為 政府作決定後應收起個人意見跟隨
聶德權公務員宣誓
政府日前公佈,將一次過安排全體18萬名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惟仍未有透露誓詞內容及懲處,有公務員工會促當局盡快交代細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早接受訪問,稱公務員「有責任」支持政府施政,政府作決定後,公務員就要放下個人看法落實政策,又指明確列出違規行為並不實際。
公務員宣誓後,可否對政府政策作出批評一直備受關注。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公務員參與政策制定時,應在討論中表達意見,但政府作出決定後,就應收起個人意見,落實政策。他稱公務員「有責任」支持政府施政,雖然公務員與一般市民一樣有言論自由,但就需確保言行與公務員身份無衝突。
違誓的定義和罰則至今未明,聶德權就認為詳列違規行為做法不實際,因「效忠特區」的概念本身容易理解。至於違誓罰則,他就指違法和違誓會有不同處理方法。如公務員違反「港版國安法」,會在被判刑後中止職務;若有違規,則會交由政府的紀律懲處機制處理,有申訴答辯的機會。當被問及叫「林鄭下台」或某局長下台的口號,會否被視為違誓,聶就未有明言,指需視乎個別情況。
聶先前曾指如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升遷必然會受影響。他今日補充指拒簽後會否被辭退,就需待確認細節後方可清楚交代。他強調公務員拒簽,會令人懷疑他們是否符合擔任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他重申公務員為本港政治體制中的一部份,簽署聲明表明效忠特區政府,亦是「理所當然」的事。
林鄭月娥今日在行會前被傳媒問到港版國安法要求公職人員宣誓及效忠,當中「公職人員」的定義會否包括學校教師時,她只稱現時仍未決定需宣誓的公職人員範圍及人數,政府會繼續研究是否包括所有政府資助機構或行使公權力的機構等方向。至於是否所有學校教師都應該宣誓效忠?林鄭指政府現時未有定論,惟官立學校的教師屬於公務員,而在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已需簽效忠聲明。至於她日前接受《南華早報》,指自己在去年反修例風波中沒有做錯,她今日再指,自己所做的是為恢復香港穩定,「對此我沒有後悔,因為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責任」。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如政府沒就違誓訂立清晰指引,公務員隨時會誤中地雷,不少公務員對此表示憂慮,「都唔知個地雷埋咗喺邊,你第二時作乜都得啦,欲加之罪。」他表示,違誓並非單純只是違反公務員規例,甚至可能觸犯刑事罪,政府必須要交代得清清楚楚。
有公務員表示,政府至今拒交代違誓定義,聶德權今日更暗示詳列違規行為做法不實際,意味住政府可以隨時自訂界線,懲處政府認為違規的公務員,「連標準都冇,即係畀個陷阱員工踩,第二時,你話我衰乜都得啦。」
被問及叫「林鄭下台」或某局長下台的口號,會否被視為違誓,聶德權未有明言,指需視乎個別情況。資料圖片
政府昨日宣佈新一輪社交距離措施,當中包括除緊急及必要服務外,所有公務員在家工作。聶德權指,公務員在家工作的安排會重回7月中的水平,即將在辦公室工作的人手減至最低,同維持必要服務,再保留部份需求大的部門服務,包括社署處理綜援申請等。而抗疫工作涉及的人手,如郵局派發樣本包的服務,則會視乎情況安排,各部門會再交代服務調整。
他指公務員在家工作必然會使工作被積壓、影響服務,望市民可以理解。他又相信是次安排,可對私營企業起到帶頭作用,有助減低社區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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