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方的證供,他於2010年底提出就小兒脊椎病患作專題研習,翌年挑選個案,至於醫生須否於事前知會家長手術將作教學用途,方指醫管局沒有指引。據早前證供,死者母親事前並不知道手術將作教學用途。方就「教學用途」巧妙解釋:「每一個醫生睇多一個病,就會累積多一次經驗……所有病症都有教學用途。」
方指,手術期間曾作錄影並轉播到另一房間,供其他醫生作研討用,強調大部份手術均會錄影,並無因此令是次手術時間延長。他指是次除病症較罕有,以及由兒科神經科權威彭教授主理外,一概與平常的手術無異。他強調,為死者張睿霆評估後,認為他合適及須要做手術,而安排手術的唯一目標,是想令他好。
此外,深切治療部門主管古志坤指,死者氣道附近軟組織腫脹,不排除因死者接受搶救或在手術床俯伏8小時導致。本周五續審。
案件編號︰CCDI-9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