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廠炸藥案】陪審團正式退庭商議

蘋果日報 2017/11/16 12:26

陳耀成亞視舊片廠串謀製造炸藥罪

警方在前年6月於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發現爆炸品,事後分別起訴5名男子串謀製造炸藥罪及管有炸藥共5項罪。案件今於高院審結,陪審團約於12時10分退庭商議。據控方指,有被告於警誡下稱參加反政府組織「全國獨立黨」,期間曾討論如何引爆煙霧彈,旨在政改投票表決前後製造混亂。
被告陳耀成(35歲)、鄭偉成(30歲)、彭艾烈(22歲)、胡啟賦(22歲)、文廷洛(2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製造炸藥罪,控方指控他們於2015年5月28日至6月14日,在香港串謀製造某爆炸品,即能產生煙火效果的硝酸鹽混合物。
首被告陳耀成另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同年6月14日在旺角山東街廣榮樓一單位的內外,明知而管有或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硝酸、過氧化氫、異丙醇、鋁粉末及氧化鐵(III)及澱粉;次被告鄭偉成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在同日在西貢蠔涌亞洲電視前廠房內,管有明知而管有或保管或控制爆炸品鋁粉末及氧化鐵。
而第三被告彭艾烈則另被控兩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同日分別於廠房及西貢濤苑6座單位內,分別明知而管有或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硝酸鈉、硝酸鉀、鋁粉末,以及丙酮、過氧化氫、硝酸、硝酸鉀、糖及5個螢光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