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拘捕12歲小記者 亞利桑那小鎮鎮長道歉
新聞自由小記者第一修正案
(北美通訊)美國一名12歲小記者在亞利桑那州一個小鎮追查新聞,卻遭當地警察局長威脅要拘捕她,「如果你把我的樣貌放上網(公開),就是違法。」事件公開後,引起社會回響,鎮長最終公開向小孩道歉。
12歲的利西亞克(Hilde Kate Lysiak)是罪案新聞記者,8歲開始自行出版報紙《橙街新聞》(Orange Street News)。《華盛頓郵報》曾轉發她報導的新聞,令她紅起來,出版社Scholastic至今已為她出了五本書。
早前,利西亞克隨家人來到亞利桑那州小鎮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短住,繼續追查報導;但在2月18日時,她跟當地警察局長帕特森(Joseph Patterson)發生衝突。
利西亞克發佈的影片可見,帕特森阻止利西亞克尾隨,還騙她說,「如果你把我的樣貌放上網(公開),就是違法。」而影片沒拍到的是,帕特森威脅要捉她進少年犯拘留所,還說不想聽到她引用保障新聞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事後,小鎮在官網發聲明說,「已對此情況採取我們認為恰當的行動,不會進一步評論員工的行為」,還附上一句「相關資料請見『ARS 13-2401』。」「ARS 13-2401」是一條法例,說明在網上發佈警員的個人資料構成威脅,屬於五級重罪,可判囚兩年。
利西亞克的家人就此找上鎮長伍德(Andrea Wood),伍德周三在鎮議會會議上發表道歉聲明:「我們社區內一名年輕記者利西亞克,其《第一修正案》權利受到侵犯,我們很抱歉。你身為成功記者,我們鼓勵並尊重你的抱負。我們認同且完全支持憲法賦予在公共部門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小鎮官網已刪掉跟五級重罪相關的引用。
小記者利西亞克(右)遭小鎮警察局長帕特森(左)威脅要拘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