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周諾恆(27歲)被控阻差辦公罪,王元龍(23歲)、庾崇賢(26歲)及劉俊恩(21歲)則被票控製造噪音。
去年9月3日深夜11時25分至翌日凌晨1時30分其間,警方收到約10名市民包括華景山莊居民投訴,指葵涌美適工業大廈發出噪音。警署警長黃漢斌到場了解,他供稱,現場聲浪有如的士高。十多名警員到場時一群青年一湧而上,攔阻他的去路,另十多人組成人鏈圍住全部警員。黃重申他們在製造噪音,有人回應「呢啲唔係噪音,係音樂,同埋呢度係私人地方」。周與另一人一直站在黃面前,不停問是否要出示身份證。黃發出兩次口頭警告,但周沒理會,又不肯出示身份證,黃便將周拘捕。
周被捕後即引起混亂,黃乘勢走到樂隊位置,搶去正繼續唱歌的王手上的咪,要求在場人士停止發出噪音,語音未落,黃的咪便遭關掉。警方之後向67人記低身份證資料,包括當時在彈結他的庾及持咪的劉。控方續指,有人在天台舉行音樂會,入場收費30元,事前無申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WCC428、TWS1883-18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