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麥偉建(29歲)被控於2010年11月20日強姦女子X。X昨供稱,11月19日晚上11時許,朋友邀約到尖沙嘴亞士厘道一間酒吧「飲嘢」,經友人介紹結識被告及其友人,她飲下龍舌蘭及伏特加等五杯烈酒,之後便醉倒。
X續稱,她醒來時發現已在被告的七人車內,被告停車讓她嘔吐,之後她又睡着。她再次醒來時已是凌晨3至4時,她平躺在司機位旁乘客位置,被告替她褪去長靴、絲襪及內褲,下身赤裸壓在她身上,在她耳邊輕說:「我好鍾意你呀,我會照顧你㗎。」儘管X欲推開他,並說「唔可以」,被告不理,將她強姦。清晨時分,被告在熟睡,她才自行離開。當日傍晚她將事件告知友人及男友,然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