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在2010年已就盛事基金存廢提出關注,認為基金當年於經濟困難時期設立,經濟情況已經改變,建議旅遊事務署向庫房退還未用的撥款。廉署屬下防貪處當時亦對基金發表審查報告,建議完善基金申請程序防止衍生貪污。但商經局一直沒向外披露廉署意見,2011年當基金評審委員會討論未來路向,及2012年向立會財委會申請加碼注資時,同樣隻字不提。
議員黃毓民批評,廉署是看到基金運作會滋生貪腐而提出結束基金,質疑政府延續基金完全是政治考慮,「陳鑑林就係民建聯嘅,高志森又長期發表支持政府言論,你為益自己友當ICAC報告係廢嘅」。公民黨梁家傑也斥商經局沒向立會交代廉署的意見,「一係隱瞞,一係嚴重疏忽」。
商經局常秘長黃灝玄否認隱瞞,說廉署防貪處會對不同機構發表審核報告,按當局理解,報告焦點是如何填補可能出現的貪污漏洞,盛事基金已執行建議。至於信件顯示防貪諮詢委員會對基金存廢的關注,當局認為只是對基金政策的意見,在檢討時已處理。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指基金三年前檢討時,考慮到基金有助推動旅遊發展,業界亦支持基金運作,加上鄰近地區有為大型活動投放資源,認為基金有需要繼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