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醜不出外傳?受虐婦女平均啞忍逾5年始求助 連累幼女捱打
香港家庭福利會家醜不出外傳虐待配偶
家福會於2012年開始推行「心蓮心、齊踏暴」計劃,主動接觸有潛藏危機的受虐婦女。王家文攝
受虐,求助不求助?本港每年約有3,000宗新呈報的虐待配偶個案,一宗都不應存在。香港家庭福利會調查顯示,受訪受虐婦女平均在事發後逾5年,才向專業人士如社工及警方等求助,有受虐婦女啞忍10多年,累及幼女也捱打;也有婦女離婚後,仍被丈夫施虐,遍體鱗傷,最終主動求助,終走出陰霾,「我而家諗通咗,我會堅強行出嚟」。
「每日喺度鬧,白癡、低能、仆街,睇你個樣好乞人憎。」Emily(化名)是家暴受虐者,與丈夫結婚19年,持續被精神虐待,自我形象極低,出街也不敢抬頭,「覺得啲人覺得我蠢,好冇用」。她一直啞忍,以為家醜不出外傳,「唔想畀人知」,連累幼女也捱打,被丈夫用乒乓球板打膝蓋。後來被幼稚園老師發現她不尋常,轉介社工求助,入住庇護中心,現與丈夫分開多年,終於釋懷,自己一直沒做錯,「係佢無理取鬧」。
香港家庭福利委託城市大學及理工大學合作進行「伴侶暴力研究調查」,去年6至12月訪問284名曾受家庭暴力的婦女,逾90%受訪者曾受多重虐待,最常見是精神虐待,有63%遭身體暴力,另有35%曾受性要脅。
調查顯示,逾60%受虐婦女沒有因家暴而離家,只有不足30%婦女曾離家,平均1.6個月,當中逾76%最後選擇返家,主要原因是「不想離開子女」及「照顧子女」,惟部份人回家後繼續被施虐。
同一屋簷下,婦女與施虐者同住,所遭受的暴力虐待比例,遠高於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如遭受精神虐待,前者高達91.2%,後者則49.6%。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盧希皿指出,有44%受訪婦女,即使已非與施虐者同住,但近一年仍遭受嚴重暴力對待,「就算分開咗,唔代表冇暴力發生,好多暴加會延續落去」。
育有一子一女的May在發現丈夫有外遇後,成為家暴受害者,「打到成身瘀晒」,丈夫經常施虐,「佢去滾都唔可以同佢嘈交」。為了子女,她不敢求助,「覺得好醜」,後來暴力加劇,終要入住庇護中心,並決心離婚。她以為有安寧日子,詎料前夫藉探望子女,又再向她施襲,且變本加厲,甚至恐嚇她不能報警,「坐完監出嚟會做瓜我」。後來她再主動向警方和社工求助,終走出陰霾,並呼籲受虐婦女不用害怕,要向暴力說不,「我而家諗通咗,我會堅強行出嚟」。
城大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蔡惠敏指出,受訪婦女第一次受虐平均為8.7年前,惟近一年仍受到不同形式的虐待,反映受虐持續,且長期忍受,事發後平均逾2年才向家人求助,平均事發5年後始尋求社福機構幫忙。她指,不少受虐婦女誤以為報警或搵社工,就是拆散家庭,「係要保護自己和子女,甚至係保護丈夫,越早求助,係要停止暴力,不再惡化」。
家福會於2012年開始推行「心蓮心、齊踏暴」計劃,主動接觸有潛藏危機的受虐婦女,令她們向社工求助或舉報時間平均縮短至2年,及早遠離家暴。該會高級經理(家庭服務)李玉娟認為,除預防工作外,政府也應增撥資源,為受虐家庭成員提供針對性的治療服務,並加強跨專業合作,如社工、醫護及教育人員、地區團體等,有助及早識別和接觸受虐者,助她們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