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淫魔富少李宗瑞因涉及連串迷姦及偷拍案,早前一審被判監18年半,被受害人及傳媒指判刑過輕。台北地檢署今日在上訴期完結前,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
北檢表示,由於上訴理由眾多,無法趕在法定10天上訴期彙整完成,才會在今天上訴期滿日,先聲明上訴,之後再補交有關文件。據了解,主要上訴理由包括量刑過輕及法院認定事實有誤。
據悉,北檢當初認定遭李宗瑞性侵女子高達30人,且其中6人更遭下藥迷姦、12人被強制性交,另12人酒醉遭乘機性交,共求刑266.5年。而法院一審認定受害人僅9人,且將迷姦、強制性交部份,改依罪責較輕的乘機性交罪論處。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