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籍漁船「東發昇」號昨天進入花蓮漁港時,遭岸巡八三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查獲4片遭支解的鯊魚鰭,船長坦承鯊魚軀體已在進港前拋棄海中。
八三大隊副大隊長廖仁榮表示,安檢所人員是在昨日下午5時許主動實施安全檢查,於甲板及前艙查獲4片已肢解之鯊魚鰭,總計2.1公斤。經詢問後,船長坦承鯊魚軀體已於進港前拋棄海中。後續將依漁業法,函送漁業署辦理品種鑑定及裁罰事宜。
廖仁榮續指,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約3.6萬港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如遇保育類動物擱淺、死亡等情事,皆可立即撥打海巡「118」報案專線通報,海巡署將立即派員處理及服務,共同為維護海洋生態而努力。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