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為受賄及濫權等罪入獄服刑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昨日再被判挪用公帑導致國家庫房蒙受損失及違反選舉法罪成,加監8年,意味66歲的她或要在獄中度過共32年。
首爾中央地區法院首席法官成昌浩(音譯)在朴槿惠缺席下宣判,指朴槿惠在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間,以總統身份非法收受國家情報院(NIS)三任院長從「特殊活動經費」挪用的約350億韓圜(2.4億港元),令國家庫房出現實質損失罪成,判入獄6年,罰款330億韓圜(2.3億港元)。
NIS每年有40億韓圜特殊活動經費,款項毋須經審計或國會監察,3名涉案NIS前院長均稱行動受朴槿惠指使。朴槿惠被指將款項用於修葺私人住宅,為其好姊妹、朴槿惠貪污醜聞關鍵人物崔順實的時裝店打本,填補她秘密聯絡崔順實的電話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