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參考該村過去七年的高空圖,發現村內一個丁屋地盤,原本應為魚塘,但06年起被填泥,多年來面積縮減逾半,涉逾2萬平方呎。城規會資料顯示,該丁屋地盤過去從未有填泥申請,涉違例發展,惟規劃署對違規填泥未能有效執法,只要求地主將部份地皮還原為魚塘,地政署去年7月更批准原居民在「填塘地」興建丁屋,縱容違規行為。
李少文指,地盤內同時有規劃署及元朗地政處告示牌,一邊要求地主還原,一邊卻批准建丁屋,做法荒謬。他擔心先例一開,變相鼓勵民間填塘造地建屋,「附近好多魚塘壆位都畀人填闊左,隨時起晒屋」。發展局及規劃署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