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長實單方面要求雍澄軒所有買家取消交易,已是毀約;買家若在交易造成損失,例如單位在二手市場轉售,賺了60萬元,這60萬元或因長實取消交易而失去,可向長實追討;而就算單位未曾轉手,只要證明單位已升值,亦可向發展商追收差價,大前提是要視乎雍澄軒買賣合約內容,有否偏幫賣方的條款。
斥資近500萬元入市的買家岳女士認為長實應一早退款。她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發現必須與發展商簽署條款苛刻的酒店營運合同,質疑長實未有清楚交代買家需承擔的風險,「如果可以攞番錢梗係開心」。她又批評長實拆售雍澄軒手法,「點解會用咁嘅手段銷售,佢真係好過份」。另一買家、中信証券國際執董林一鳴表示,不希望捲入複雜的法律程序,願意取消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