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蒙古沒收煤礦區的可能性」,蒙能在通告中重申,集團獲得蒙古國法律公司的意見,確保蒙能擁有相關礦山的開採及勘探權。對於被質疑可輕易取得項目,蒙能指作為商業機構,謀求利益之餘亦希望盡企業社會責任,協助蒙古發展並顧及環境。
此外,蒙能早前與「中國航天技術發展總公司」、「國家電力投資總公司」及「中國石油總公司」等公司,簽訂的若干無約束力合作意向,有關公司被質疑其國企身份,其中「中國石油總公司」與中石油(857)母公司的名稱近似,但後者全名實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蒙能強調,三家公司均為國有企業,在簽署各合作意向前,集團已作盡職審查;至於有關公司並無英文譯名,蒙能指並非每間公司都有英文名稱,而蒙能在該等公告中並無作出對方與香港或其他地區之上市公司有任何關連的提述,集團又指並不察覺有任何官方網站載有徹底詳盡之國有企業名單,認為對蒙能提出指控人士應負上舉證責任。
另外,蒙能主席魯連城日前入稟高院,控告財華社(8317)誹謗,涉案文章為本月13日刊登在財華社旗下財華網的《蒙蠱能源》。入稟狀指有關文章具誹謗成份,控方除要求禁止財華社刊發該文章,並要求財華社及其主編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