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凌晨3時,女事主醒過來,才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下體痛楚,懷疑有人趁她醉倒加以侵犯,她驚惶走出廁所匆匆離開酒吧。
女事主趕至灣仔一間通宵營業的食肆與家人會合,哭訴受辱經過,家人深感震驚,與眾人商量後在清晨5時決定在食肆報警。
警方展開調查,警方召救護車將女事主送律敦治醫院檢驗,有親友陪伴在側,初步證實她曾遭人性侵犯。
女事主情緒頗為激動,對被人強姦一事猶有餘悸,親友輕拍肩膀加以安慰。灣仔警方獲悉案發現場位於尖沙嘴,於是將案件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探員事後返回案發現場,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系統,追查有用的線索,但至目前為止,暫未有疑犯被捕。
節日狂歡,在酒吧消遣的女子很容易被人有機可乘。關注性暴力的組織早已告誡喝酒女子,要量力而為,而且要提防在飲料中遭人暗下迷藥被迷姦。
該組織建議,喝飲料期間不要離開座位上洗手間,若要上洗手間的話,返回座位時不要再喝原來的飲料。由於參與活動的所謂朋友,很多時並不相識,只是搭上搭的組合,故女士應要相約值得信任的友人結伴前往,方便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