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湯家驊指《公安條例》容許特首委任「特務警察」 尹兆堅斥:嫌累香港唔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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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例引發的衝突持續,特區政府未有否認研究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遏止風波,法律界警告引用此法或致憲制危機,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今天接受電台訪問時稱,對引用此法有極大保留,但他同時提到可以另立新法例,如蒙面法,又提到《公安條例》容許行政長官授權委任一些處理特別事務的人士當「特務警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斥湯家驊及建制派已為林鄭推動「送中」條例提供不少「屎橋」,指香港弄至「滿城風雨」,湯及建制派與林鄭同樣「大罪」:「佢﹙湯﹚仲嫌累香港累得唔夠?唔好再用呢啲蠶蟲師爺嘅橋嚟害香港好唔好?」
湯家驊今早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指,對林鄭於閉門場合的錄音流出感無奈,他稱林鄭若現時辭職,後遺症較03年遭50萬人上街反23條兼促下台的前特首董建華提前離任更大,故認為林鄭應留任處理現時問題,力撐林鄭處理本港深層次矛盾,特別房屋問題上的確有成績,認為即使林鄭辭職,亦未必有更好的人選及班子繼任。
中央要求「止暴制亂」,盛傳政府或會引用《緊急法》,湯家驊直指有相當大保留,認為《緊急法》在憲法上沒有問題,但不等於政治上沒有問題,擔心引用後若屆時警力不足,更容易引致解放軍及內地公安出動等情況,影響國際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他反建議另立新法如蒙面法,又或引用《公安條例》,勒令不可在重要公眾設施作出妨礙主要樞紐行為,又提及《公安條例》也容許特首授權,委任一些處理特別事務的人士當特務警察,增加檢控或文書工作的人手,湯指,條文沒有列明一定只能委任本地人,但他「睇唔到有咩適宜嘅工作畀內地公安幫手」。
湯家驊早前在facebook強烈否認向政府建議引用《緊急法》,稱有人刻意造謠,「與誣衊本人建議特首修訂《逃犯條例》如出一轍,居心叵測」;湯雖稱不支持引用《緊急法》,但卻提及特首有權委任「特務警察」,尹兆堅直指湯家驊若有政治道德,應以行會成員身份要求林鄭回應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化解政治危機,而不是透過「特務警察」激化社會矛盾。尹亦反駁湯家驊指林鄭不用辭職的原因是「倒果為因嘅萬能key」,指湯的歪理若成立,任何公職人士都毋須負政治責任而下台。
根據《公安條例》第40條,列明「行政長官可隨時藉命令授權警務處處長,以書面方式委任任何願意擔任特務警察的人為特務警察,任期由行政長官在該命令中指明」。特務警察獲委任期間,所具備的職責、權力、保障及豁免權均與警務人員相同,他們須遵從警務處處長向其作出的所有命令。
黨媒《環球時報》8月初發表評論,提出香港《公安條例》有條文可容許警務處處長委任公安擔任特務警察,以協助香港警方執行任務,認為現時並無明文禁止公安協助和支援香港警隊執法,形容「目前是一個法律盲區,暫無明文規定」,引述分析稱警務處處長可藉此條例,委託公安來港協助執行警務,並指不論是駐軍還是公安介入,都「必須由港府出於香港自身需要而向內地提出請求」,而「最終的指揮權在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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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9月8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時
地點: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主辦:民間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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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按此 湯家驊稱不支持引用《緊急法》,但提及特首有權委任「特務警察」。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