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月報道,除拆卸重置警官會所外,港鐵還要額外為遊樂會進行大翻新,即「警察體育遊樂會會所優化工程(合約編號1125)」,涉款2.97億元。記者曾以電郵向路政署及港鐵查詢,路政署只選擇性回覆,稱沙中綫採用「先重置、後拆卸」原則,令受影響設施可供「無縫使用」;由於警官會所原址重置,工程期間沒合適地點作臨時重置,故需翻新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至於警官會所的拆卸、重建費用多少,誰人要求翻新等問題,路政署一概沒回答。記者上月尾再追問,路政署及港鐵仍拒回覆。
土瓜灣區議員楊振宇指,區內多個公園、花圃等小型休憩設施在工程期間受影響關閉,當局的處理方式卻截然不同。其中宋皇臺公園有近一個半籃球場大小的位置被徵用作工地,卻沒對居民作補償,也沒折衷安排。楊解釋,土瓜灣區以長者為主,區內休憩空間本身有限,「(長者)坐吓、休息吓嘅地方都無埋,我哋開(區議)會都問過,佢哋(官員)咿咿哦哦,最後乜嘢都無。」他批評政府及港鐵雙重標準,「對居民好唔公平……應該一視同仁。」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