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喜席間批評政府利用釋法褫奪議員資格後,又再褫奪候選人的參選資格,以朱凱廸參選村代表提名無效為例,指《基本法》第104條沒有提到鄉郊代表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但釋法後有關限制卻延伸至鄉郊代表選舉,認為是不受約制的釋法權所致。
李志喜並指選舉主任取消候選人參選資格,不只剝奪候選人權利,同時亦剝奪選民選擇權利。她強調釋法問題急需處理,指法律不能隨意詮釋,否則會造成混亂和不公情況。
同場的英國最高法院前副院長曼斯(Lord Mance)亦有評論最近一次因宣誓事件而引發的釋法風波,他直指釋法沒有必要,認為香港的普通法和本地法庭已經有足夠的基礎處理,指人大主動釋法對香港的法治會有不明確的影響。
曼斯相信目前情況下香港仍然有法治,但呼籲從政者要保持警覺,並強調基本法明確肯定一國兩制方針,基本法的成功亦建基及依靠於三權的互相尊重。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