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退庭五日四夜始有裁決 法官下令未來六年不用再擔任陪審員

蘋果日報 2019/03/22 13:46

暴動陪審團容偉業梁天琦旺角騷亂

一般而言,陪審團退庭商議沒有時間限制。根據資料,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貪污案在2014年底審結時,陪審團退庭商議5日4夜,花了45小時才得出裁決。而1992年聯交所「七君子」案,陪審團亦是退庭商議5日4夜才得出結論。今次暴動案重審,陪審團退庭商議5日4夜,商討近44小時始得出結論,故可與上述兩宗聆訊,並列本港司法史上陪審團退庭商議時間最長的案件。
法官下令,本案四男五女陪審員未來6年可獲豁免,不用再擔任陪審員,並提升津貼至每日1,000元;按審訊75天計算,每名陪審員可獲75,000元。法官又謂,知道本案備受關注,故今次陪審員離開時獲特別安排,可乘警方提供車輛離開,但強調並非硬性規定。
何謂陪審團
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律體制中最重要的特點之一,被告人會在法庭內由社會人士來審判。陪審員宣誓後,可參與刑事案件及某些民事案件的聆訊,並就案件作出裁決。陪審團退庭商議時,不會有其他人士在場。他們會根據在庭上聽取的證供而對案件的事實作出裁斷。每位陪審員都有責任確保司法公正,這不單是陪審員對被告人應負上的責任,也是對被告人及陪審員同屬的社會應負上的責任。
陪審團由多少名陪審員組成
最嚴重的刑事案件(例如:謀殺、誤殺、強姦、持械行劫、某些涉及毒品和商業詐騙的案件),均由1位原訟法庭法官及7名陪審員聆訊。然而,法官也可下令將陪審員人數增至9名。
若陪審團由7人組成, 須由不少於5人作出相同裁決才算有效。若陪審員人數因故減至6人,須由不少於5人作出相同裁決才算有效。若減至5人,則陪審團的裁決必須一致。
至於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須由不少於7人作出相同裁決才算有效。若減至8人,則須由不少於6人作出相同裁決才算有效。若減至6人或7人,則須由不少於5人作出相同裁決。減至5人,則裁決必須一致。
另外,某些民事案件,例如涉及誹謗或惡意檢控等訴訟,案中任何一方均可選擇把有爭議的事實交由陪審團認定。而在死因裁判法庭進行的某些死因研訊也需要選任陪審團出席,但陪審團只須有5名成員。
陪審員的資格
香港居民;年滿21歲但未滿65歲;精神健全而並無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審員的情況如聽覺或視覺的損傷等;品格良好;熟悉聆訊時所採用的語言、即中文或英文,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陪審員可以和他人聯絡嗎?
審訊期間,陪審團成員之間,只可以在陪審員休息室範圍內討論審訊內容,但不得與家人、朋友或陪審團成員以外的人談論。
法官完成引導陳詞後,陪審團會在法庭傳達員的帶領下退席商議,考慮裁決。陪審團退席後必須與外界隔離,直至達成裁決或由法庭下令解除責任。如陪審團未能在一天內達成裁決,便會獲安排在高等法院的相關設施內留宿。其間任何人士都不得接觸陪審團,陪審團亦不得與外界通訊,只可與各成員之間交談。如有訊息需要傳達,須以書面向法官表達,並經法庭傳達員交給法官。
為確保審訊公開、公正及公平,陪審員在任何時候、甚至在審訊完畢後,都不可與任何人士,包括記者、電視台採訪人員等傳媒工作人員,談論審訊內容或陪審團商議的情況。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陪審團條例》
記者蘇曉欣 楊家樂
-----------------------------
《蘋果動新聞》訂閱新世代,4月開始免費訂閱,現在接受登記!
http://bit.ly/2Ja3IXw
-----------------------------
星期一至五晚上10點半
《動腦Q》Let's Q the money!
http://bit.ly/2QW8L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