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炳良重申,高鐵項目一直以通車時可實施一地兩檢為目標,若最終在西九龍總站落實,需要在西九站設內地口岸區通關,涉及憲制及法律問題,正尋求在不影響《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下,讓一地兩檢可以具體操作。
高鐵實施一地兩檢的法律爭議,早在2010年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申請時,已被議員多番質疑。按《基本法》第18條,除非涉及國防、外交等範疇,否則本港不容許執行內地法律,即是說內地入境當局人員,不可在香港執法包括辦理入境手續。
當年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曾經一度稱問題複雜,「技術問題一定可以技術解決」,但同時又指對解決一地兩檢沒有一個時間表。問題拖拉至今,港府官員多次與港澳辦官員商討安排,至日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終承認,要在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一定要容許內地人員喺香港執法,係無法避免」,但要考慮內地人員在港執法程度,兩地要繼續研究。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質疑政府遲遲不向港鐵索償,是緩兵之計,「我覺得政府擔心𠵱家郁佢會攬炒(同歸於盡),驚港鐵會放軟手腳,所以投鼠忌器」,他稱沒有信心政府在2018年後可追討索償,指屆時已換新一屆政府,「到時政府做唔做(追討)冇人知,可能好似鄭汝樺當年咁講(一地兩檢),講完就算」。
■記者蕭洛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