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廉署人員投訴,指曾任入境處處長的白韞六認為紀律部隊應有一名副官侍奉左右,但廉政專員並無副官,令他感不便,於是「不明文要求」行政總部助理處長兼任副官職務,「幫佢打點一切雜務」,投訴人批評此舉會削弱行政部監管廉署酬酢開支、服務採購、財務、人事等制度管治工作。
廉署回應稱,廉署沒設副官職位,指行政總部助理處長除專責處理廉署整體行政事宜外,亦會協助專員處理涉及全署的工作及協調各部門,並非專員副官。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通常在紀律部隊部門因禮節性及聯絡等工作繁多,需設副官一職,但並非每個部門都需要設該副官,「廉署只係得千幾人,要設副官就感到奇怪,我覺得冇必要特別設一個副官」。
今次並非首次有廉政專員被指要設副官,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曾被揭發,要求廉署三大部門各抽調一名總調查主任職級人員直接聽命於他,供他差遣,形同副官。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