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風雲】
【本報訊】高等法院昨宣判港視司法覆核勝訴,判詞引用多份1998年政府政策文件,指免費電視牌照的數量沒上限,前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形容判決如摑了政府一巴,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促特首梁振英及行會,再謹慎審議論港視的申請。
王表示,港府的電訊及廣播政策原意是鼓勵競爭,「唔能夠維護現有經營者」,1998年無發牌上限的廣播政策一直不變,只是梁振英等官員「扭橫折曲」,判詞的內容重申一貫政策方針,法官判決儼如對政府「摑咗一巴」,也令市民對政府當初決定更加反感。
判決或令王維基的牌照「失而復得」,對其他有意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者是否也有利?王永平認為影響有限,因高院判決只是指出特首會同行會違反現行政策;政府09年接受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已表明發牌無上限,也只得3申請者,申請者仍須擁數以十億元資金才達門檻。
王永平以最新提出申請免費電視牌、邱達昌牽頭的財團為例,稱投資額達32億元,故相信短期內難出現電視台百花齊放局面。
王永平續稱,判決不會改變政府管治思維,「今屆政府特色係永遠唔認錯,我懷疑佢唔會認輸,會上訴,再拖幾年」。若政府欲為發牌設上限,必須重新經過諮詢等程序方能改變政策,否則必定引發新訴訟,「民望插到谷底對政府都係一個實質影響,當然呢個人仍然繼續做,唔睬你,又係另一回事」。
莫乃光表示,法庭判決顯示行政長官無依程序辦事,明顯是管治敗壞,促政府不應再上訴,最公道的做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盡快處理事件,發牌予香港電視;若政府提出上訴,只會損害港人利益。
公民黨議員毛孟靜說:「今次法院係持平辦理,(特首)行政失當係完全成立,面對呢個指控,梁振英至少要走出嚟向公眾解釋。」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