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黑警知法犯法,為色情洗浴中心充擔「保護傘」。上海上體派出所前所長汪宏宜,收受上海金宛洗浴有限公司三次共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萬港元)賄賂後,對金宛會所組織賣淫行為視而不見,令該會所開業短短一年多,便非法獲利1.07億元(約1.18億港元)。
據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前日對「汪宏宜玩忽職守案」判決指,汪宏宜在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擔任上體派出所所長期間,一直負責對轄區內娛樂服務場所進行治安管理及查禁違法犯罪。惟金宛會所從2016年7月開業後,一直提供洗浴桑拿、娛樂陪侍及賣淫服務,即使被市民多番舉報,但汪宏宜收受金宛負責人的賄賂及宴請後,對金宛會所犯罪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致金宛會所長期大規模賣淫,嚴重損害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