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心理學家羅志華不願評論個別個案行為。他解釋,一般情況下,在野外暴露身體或易服等行為,與當事人承受巨大壓力有直接關係。當事人過去曾將露體或易服行為「註冊」為快樂印記,現實生活受壓時,即會想起同類行為,令自己感到快樂。他解釋,類似的心理病患者,體內會分泌出名為安多芬的荷爾蒙,是令當事人感到開心的生理因素。
羅志華承認,不少心理病患者尋求快樂的途徑,或多或少被定性為帶「反叛性」,如裝成異性是要「經歷性別挑戰」,受虐行為也是在扮演其他人,「做番自己唔會高興,做咗其他人先過癮。」他指,當事人可以同時透過有關行為,追求心理及性方面的滿足感。進行治療時,主要是替病人找出行為的成因。但部份有精神分裂症狀的患者,難以分清現實及虛構世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