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日清早,X的姊姊與子女先後上班上學,X躺在梳化床看電視,被告趨近說「我想要」,便緊捉她雙手,要X選擇跟他性交或口交。X爬到姨甥床上躲避,遭被告連摑兩記耳光。稍後X到廁所嘔吐,被告踢打廁門催她出來。之後又緊捉X雙手,解開X睡衣摸胸,又坐到X大腿上,逼她口交,X避開。被告便在X面前手淫至射精。被告又稱X若告訴其姊,也不會信她。X冲凉後離開,聯絡其姊及報警。
辯方則指,被告曾與X拍拖,但選擇與其姊結婚,故X妒忌姊姊,其指控是當日發噩夢的內容。X否認,更爆出十多年前,被告曾「夾硬嚟」做出類似的事。
案件編號:DCCC6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