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欲查詢收取大廈管理費用應如何分配?如以業權份數計算,地下單位過往只繳交一份管理費,應否追補收取?如他們拒絕繳交,法團應怎辦?
房協答:若大廈公契清楚釐定每個單位的不可分割份數及/或管理份數,各業主應按所分配的份數比例,分擔公眾地方有關管理及維修的支出。
根據讀者來信所述,大廈地下各單位擁有的不可分割份數為八十五份之二,而樓上住宅單位為八十五份之一,因此地下單位的業主,應較上層單位業主多付一倍管理費,但若大廈公契註有分配管理份數,則應按照該比例而定。
對於應否追收地下單位過往少付的管理費,當中涉及複雜法律程序。法團應先行諮詢法律意見,或向民政事務處義務律師進一步查詢,然後再作決定。
現時小額錢債審裁處可處理港幣五萬元或以下的申索,法團可因應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協助法團申索及擬備有關文件,但受委託的律師是不能代表法團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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