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葡管治時期,澳門居民入賭場禁足年齡曾經定在25歲,遊客21歲。1972年,禁足令對已婚女士局部放寬,未滿25歲但已婚的女士,並由有權進入賭場的丈夫陪同下,則不受限制。2002年賭權開放,無論澳門居民或遊客,只要年滿18歲即可進入。
這次大解放不僅把大量青年賭客引入賭場,也深遠改寫了澳門專上教育的境況。鄧耀祖指出,在高薪酬、高就業和低學歷要求下,很多青年人放棄學業和其他行業,投身於博彩業。現時眾多傳統行業後繼無人,中小企「用工難」成為社會問題,多元化人才不足,澳門專業技術人員嚴重缺乏。
不過有意見認為,提升進入賭場年齡難免會給社會帶來陣痛,而法律生效後,初中畢業月入過萬、人工高福利好的就業夢,將徹底破滅。早前立法審議法案時,有議員就認為提升入賭場年齡,等同減少青少年的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