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日時,政府分階段將1.5萬個泊車咪錶收費由每15分鐘2元加至4元,政府當年解釋建議加費的目的之一,是把可供使用的咪錶泊車位維持在15%的水平,即維持一定空置率以減輕交通擠塞,但當時立法會仍否決加價,因為有議員擔心加費會產生連鎖效應,影響私人停車場的收費。
不過,交諮會2014年遞交政府的「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指出,即使咪錶泊車位收費20年來不變,私人停車場收費卻大幅增加,而1994至2013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已上升40%,但咪錶收費仍屬甚低水平,故有加價理由。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