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警告若被愛爾蘭禁止數據傳美 或會退出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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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Facebook警告,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如果執行一項禁令,阻止Facebook與美國共享數據,Facebook可能會退出歐洲。
Facebook副總法律顧問坎南(Yvonne Cunnane)在提交都柏林高等法院的文件指出,如果Facebook遵照禁令,停止將用戶數據傳送美國,有可能令公司在歐洲無法運作,「目前尚未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繼續在歐盟提供Facebook和Instagram服務」。
不過,Facebook發言人發聲明否認文件具威脅性,「Facebook並不是威脅要撤出歐洲」,稱文件只是純粹反映公司實際情況,強調Facebook及其他企業、組織和服務,都在依靠歐盟與美國之間的數據傳輸來營運,如果缺乏安全、可靠和合法的國際數據傳輸,不但損害經濟,而且會妨礙歐盟數據推動型業務的增長,「正如我們也在尋求經濟從疫情之中復蘇」。
Facebook與歐盟之間的法律爭議已經糾纏近10年。2011年,奧地利律師施雷姆斯(Max Schrems)針對Facebook的運作手法,向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提出私隱投訴。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負責規範Facebook在歐盟的行為,投訴起初未獲外界太多關注,直到2013年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稜鏡計劃(PRISM)曝光,揭發美國展開大規模監控行動,包括直接登入Google、Facebook、蘋果公司和其他美國互聯網公司的系統後,私隱問題才成為公眾焦點。
施雷姆斯於是採取進一步行動,案件最終移交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處理,歐洲法院2015年裁定,歐盟委員會2000年與美國政府簽訂的「安全港協議」(Safe Harbour)無效。「安全港協議」允許美國企業,將歐盟公民的數據轉往美國,而歐洲法院裁定協議無效,理由就是美國推行稜鏡計劃,能夠監聽公民即時通訊及資料。
歐盟其後就數據傳輸事宜,試圖達成第二項法律協議《私隱盾》(Privacy Shield),但今年7月同樣遭歐洲法院裁定無效,理由同樣是美國政府不限制對歐盟公民的監控,因此沒有足夠的安全措施,防止美國情報機構進行各種窺探。歐洲法院7月的裁決極具里程碑,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於是在9月開始執行判決,並且發佈一項初步指令,強迫Facebook暫停向海外傳輸數據。
Facebook全球事務及通訊總監克萊格(Nick Clegg)當時回應指,國際數據傳輸是全球經濟的基礎,如果禁令正式執行,最壞情況包括德國小型科技初創企業,將無法再使用美國的雲端服務供應商,法國零售商也可能無法再於摩洛哥建立客戶服務中心,吳支援很多對日常生活至關重要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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