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族外遊期間強姦15歲少女 已婚堂舅父非法性交罪成
家族旅行堂舅父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強姦
15歲少女隨家人參加家庭旅行一同到泰國,在行程最後一晚已婚堂舅父闖入少女的酒店房間,並不理同房的另三人,對少女上下其手非禮,然後涉強姦少女,翌日更疑事後問少女:「尋晚正唔正呀?」。堂舅父承認非禮但否認強姦,辯稱只在少女背後自漬。案件重審今有裁決,陪審團不信被告只是自瀆,大比數裁定他非法性交罪成,不過一致裁定強姦罪不成立。辯方大律師謂案情特殊,需時解讀裁決的證據基礎,法官押後到下月13日聽取求情和判刑。
等候判刑期間,法庭會索閱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柙候判。案件去年10月已審訊一次,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因此需重審。
現年27歲的已婚被告,在讀畢毅進課程後任職侍應多年,2016年2月案發時妻子懷孕,現時一家三口同住。辯方大律師指對被告父母和妻子造成一定衝擊,他並自言執業多年,都未見過非法性交案的案情背景如本案特殊。
案情指2016年2月的農曆新年,受害女童X參加家族53人組成的泰國旅行團。案發於2月17日凌晨,已是行程的最後一日,X與胞妹、表姐及表哥同睡一間酒店房。
根據X的證供,被告不請自來,擅闖入房與眾人同睡,其間對她摸胸非禮。X並指有人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隨後甚至被人拉低短褲及內褲強姦。被告只承認隔衫換胸和自瀆,否認用其陰莖進入X陰道。
X的表姐供稱,當時X趁被告上廁所向她求救,她調位睡在X和被告中間以作保護。證供指X的男朋友知悉事件後通知X的父母,家族為事件召開會議。2月22日X報警,化驗發現X的短褲沾有被告的精液。